阅读提示:并发症是较为复杂的一个问题,单从法律角度来看,并发症会涉及到医疗机构过错认定和医疗损害赔偿等诸多法律问题。不少医疗纠纷是因医疗机构或患者对并发症及并发症产生的原因、责任的误读而导致的。
一、出现并发症就是手术失败吗?
因求美者消费心理诉求和医美所涉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加之部分医美机构在医美手术前沟通、告知不充分等问题,整形外科出现并发症往往不被求美者接受,甚至会被认为是手术失败的表现。
那么整形手术出现术后并发症,医美机构、医生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出现并发症就是医生手术失败吗?
一些不法者利用并发症进行“医闹”,甚至恐吓、打击报复整形医生和医美机构。医美机构和整形医生要充分了解并发症以及并发症所导致的责任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作为一名天天拿着手术刀的外科医生,我们要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也为理性、合法地解决医疗纠纷提供可参考的法律依据。
二、医疗美容术后并发症的特殊性
整形术后并发症多体现为求美者术后出现的不正常症状,不能与手术失败、整形机构过错完全划等号。
医疗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创伤性或者侵入性均有可能产生并发症,只要在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下,医疗机构尽到了合理注意的义务,就不应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认定医疗机构有无违反合理注意义务,应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操作规范所规定的义务,并可适当考虑医疗机构的资质、医务人员的知识、技能及地区差异等因素。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求美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美领域的并发症分为可以避免的和难以避免的两类。其中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是指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却不能避免不能防范的后果,后者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
三、法律上一般情况如何判断并发症的医疗过错
1、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
法律认为,医务人员作为掌握医疗知识与技能的专业人士,对所在领域医疗风险应具有合理的预见能力和预见义务。并发症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预见的,如外切眼袋过程去皮过多,造成睑外翻、睑球分离,发生这种情况,当然属于医生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的,构成医疗过失,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
风险告知根据具体诊疗行为的不同,一般需伴随着诊疗、护理、术后康复的全过程,体现了医疗行为特殊性,也是保护医务人员与求美者权益的有效措施,当然告知并不等于免责,告知更多的是一种责任。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可为某种特定商业目的而脱离诊疗实际,不顾手术适应症等,忽略告知义务而盲目实施手术。
3、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
风险回避更多的是要求医务人员采取必要、谨慎、合理的措施来有效防控术后并发症的出现,在法律上可解释为一种积极的作为义务,医务人员应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及诊疗手段相适应的风险回避义务。并发症的相对可避免性决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只要医务人员加以充分的注意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发症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反之将可能导致医疗过错。
4、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
在并发症发生后,医务人员应当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以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基于以上分析和总结,笔者认为美容整形外科医师不仅要有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能力,还要对并发症及并发症产生的原因、预防措施、法律风险控制手段有所掌握。
(苏月——整形外科医生,十余年整形外科临床经验。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曾任职于上海大型民营整形医院及上海三甲医院整形外科等专业整形机构。)
█ 本文来源:医美视界、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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