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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说法
发布时间:2015-08-17 丨 阅读次数:3562

      杨先生:我在朋友处买了一辆二手车,车辆交付给我已使用了一个月,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一天我驾驶该车不慎撞上一位老人,交警部门认定我负全部责任。那么,赔偿费也由我全部承担吗?


      许律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虽然未办理过户登记,但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仍然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你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你朋友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但该车转让后便对该车失去了管理和控制。


      因此,你朋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你朋友转让给你的是拼装车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你和你朋友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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