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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律师说法
发布时间:2015-05-25 丨 阅读次数:3600

      沈女士:我与丈夫结婚12年了,因丈夫天天赌博、酗酒脾气暴躁,对我经常实施家庭暴力。我对婚姻已深感无望,但考虑到年幼的孩子,我也没有提出离婚。今年三月我丈夫竟然在外面与一离婚妇女同居,几月不回家。上周我收到法院传票,丈夫向我提出离婚诉讼,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许律师: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如果你丈夫对你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你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基于你丈夫的过错,你提出离婚的同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但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实施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报警,保留好医疗费单据,请求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劝阻等。现在你丈夫向你提出离婚,你作为被告,你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又不提出赔偿请求,你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如果你在二审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你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当然,提出损害赔偿有法定的四种原因: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上述四种法定原因外,其他如一般的婚外情、赌博、吸毒犯罪等。无论情节轻重,均不能成为请求赔偿的理由。如果夫妻双方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无过错方也可在一年内提出赔偿请求。但双方协议书中约定,放弃该项请求,在一年内无过错方以上述四种原因提出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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